常州試點實施靈活就業(yè)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
中新網江蘇新聞10月21日電(唐娟 戴佳陽)常州市政府出臺的《常州市靈活就業(yè)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將從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常州是全國6個試點城市之一。10月20日下午,常州市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對新政策進行了解讀。
據了解,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常州已作為首批房改試點城市,在省內較早實施了住房公積金制度。截至目前,常州已累計有160萬人參加了住房公積金制度,常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已累計向30.35萬戶家庭發(fā)放住房公積金貸款886億元,全市每5個住房貸款家庭中,就有1個使用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已成為常州全市住房保障體系和住房市場體系的重要內容。
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吳海泳介紹,此次常州出臺的《實施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和改革思維,期望通過探索將靈活就業(yè)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體系,重點解決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不平衡、不充分矛盾,幫助靈活就業(yè)人員改善居住條件。
針對靈活就業(yè)人員的職業(yè)、收入等方面不穩(wěn)定的特點,常州此次試點政策體現(xiàn)了“寬進寬出”的特點。其中,“寬進”體現(xiàn)在放寬人員“身份”,無正式單位就業(yè)的人員均可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放寬人員“年齡”,16-6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都符合條件。
“靈活就業(yè)人員只要正常繳存,就能跟在職職工一樣享受低利率的政策性貸款;可以參照單位職工的提取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如購房提取、還貸提取等。另外,如果靈活就業(yè)人員不想繼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還能隨時終止住房公積金繳存協(xié)議,并提取其自愿繳存部分的住房公積金余額!背V菔凶》抗e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施鈞如是說。(完)